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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坚定不移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发布日期:2012-05-25 信息来源:求是 访问次数: 字号:[ ]

  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我国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与经营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国有经济活力、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不断提高。在新的历史时期,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着更加复杂的环境,国有经济发展担负着更加重大的使命,我们必须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坚定不移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理直气壮地发展壮大国有经济。
  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成功之路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这个过程中,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建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国有企业从改革开放初期的扩权让利、承包经营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破产关闭、重组并购到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从3年改革脱困到做强做优、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经历了不断探索、不断深化改革的历程,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成功之路。
  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行规范改制和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大多数国有企业实现了产权多元化,成为国有控股(参股)公司。目前全国国有企业改制面超过90%,中央企业及其下属企业改制面由2002年的30.4%提高到72.1%。截至2011年6月底,中央企业控股境内外上市公司达359家,中央企业资产总额的54.07%、净资产的68.67%、营业收入的60.4%都在上市公司。同时,国务院国资委依据《公司法》,在中央企业深入推进建立规范董事会试点,积极探索中国特色公司治理模式,国有企业决策更加科学,管理更加有效,防范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
  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发生深刻变化。适应市场竞争要求,国有企业不断深化内部改革,普遍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全员竞争上岗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工资制度,初步建立了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工资能升能降的新机制。一批企业已形成比较完善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全体员工竞争上岗、量化考核、末位淘汰、收入分配与业绩紧密挂钩的市场化机制。一些企业还探索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制度。特别是国有大企业面向全球招聘高级管理人员,逐步推进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实现了国有企业高管市场化选聘的重大突破。
  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战略性调整深入推进。通过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国有企业“小散乱”的格局根本改观,国有资产逐步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目前,分布在食品制造、纺织、木材加工等一般生产加工行业的国有企业资产比重下降至11.9%,分布在基础性行业和支柱产业的国有企业资产比重上升到50.6%。经过多年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命脉、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与领域占有主导地位。在军工、电信、民航、石油及天然气开采和电力供应领域,国有经济占90%以上。
  新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建立并不断完善。按照党的十六大确立的重大原则,中央、省、市三级组建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代表政府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在机构设置上实现了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出资人职能的分离,为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奠定了制度基础。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牢牢把握定位,认真履行职责,着力完善业绩考核、薪酬分配、责任追究等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强化产权监督、财务监督、监事会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推动国有企业突出主业、提高管控能力、加强自主创新、强化风险防控,层层落实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促进了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尊重企业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
  体制机制创新极大地激发了国有企业活力,国有经济的发展质量和运行效率大幅提升。截至2010年底,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68.6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2万亿元,实现净利润1.7万亿元,分别是2002年的3.8倍、3.8倍和7.2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06.9%,平均资产收益率7.4%,分别比2002年提高3.8个百分点和4.1个百分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显著成效,既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也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伟大实践。实践表明,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完全能够有机结合,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转换机制,国有企业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做强做优。
  二、国有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长期以来,面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环境,国有企业坚决服从中央宏观调控,坚持做强做优主业,保持了快速发展的好势头。2002年至2011年,全国国有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7.6%,实现利润年均增长22%,上缴税金年均增长17.9%,为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我国经济率先企稳回升,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国有经济带头响应中央宏观调控政策,为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物质支撑的同时,在保障市场供应、稳定物价、抗击严重自然灾害和完成国家重大活动任务中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
  国有经济在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中发挥着引领作用。国有企业拥有强烈的产业报国使命感。在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中,国有企业带头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强技术改造,提升产业层级,打造知名品牌。在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国有企业加快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建立产业联盟,加大攻关力度,率先实现规模化生产。国有企业注重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努力创新商业模式,实现从制造环节为主向研发设计和销售服务两端延伸的转变,引领着结构优化与产业升级。
  国有经济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发挥着排头兵作用。根据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我国需要突破的11个重点领域和16个重大科技专项,中央企业几乎全部涉及。“十一五”期间新建的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一半建在中央企业。有54家中央企业被正式命名为“创新型企业”。56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有24个由中央企业牵头或参与组建。近年,中央企业主要专利指标年均增长35%以上。2005年至2011年,中央企业共获得国家科技奖励467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全部由中央企业获得。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载人航天、绕月探测、特高压和智能电网、通信4G标准、高速动车等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和三峡工程、青藏铁路、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等重大工程建设,都是由中央企业承担完成的,充分展示了我国的科技水平和创新实力。
  国有经济在“走出去”开展国际化经营中发挥着领军作用。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采取多种方式“走出去”,对外投资合作取得长足进展。2010年,中央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达到499亿美元,境外工程承包营业额达到538亿美元。中央企业在海外承建了一批标志性工程,获得了一批重要能源资源,建设了一批技术研发中心,输出了一批成套技术装备,带动了一大批中小企业集群式“走出去”,为扩大国际市场份额、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作出了积极贡献。中央企业已成为在国际竞争中与跨国公司同台竞技的重要力量,被一些发达国家视为最具威胁力的竞争对手。
  国有经济在实现各类所有制共同发展中发挥着带动作用。国有大企业通过拟订行业标准,共享技术和资源,带动和促进了各行各业的快速发展。国有企业注重把自身的技术、资本、规模和人才的优势与私营企业机制灵活、风险意识强的特点有机结合,实现优势互补,相互融合,共同发展。例如,电信运营大企业带动了设备制造商、内容服务提供商、业务代理销售商等一大批企业的发展;工程建设大企业发挥技术、资金、品牌优势积极承接大型工程,带动设备制造、工程建设、劳务输出等企业的发展。国有经济与非公经济是和谐共生、协调发展的关系,在产业发展中公平竞争、相互促进、互利共赢,共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国有经济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表率作用。国有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为各类企业做出了表率。在发展成果全民共享方面,2003年至2010年国有企业累计上缴税金13.6万亿元,划归社保基金国有股权2119亿元;“十一五”期间,中央企业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增加2.9万亿元,累计上缴国有资本收益达1686亿元。在节能减排方面,“十一五”期间中央企业节能4900万吨标准煤,是国家下达节能考核目标的1.8倍;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少36.1%,降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3.7个百分点;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36.3%,降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此外,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定点扶贫、援疆援藏和各类社会公益事业,2008年至2010年中央企业累计用于扶贫、救灾、公益事业等捐赠达133.7亿元,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实践充分证明,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支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国有企业是全国人民的企业,是造福全民、服务社会的企业。做强做优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国家竞争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关键性作用;对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共同富裕,保持社会稳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坚定不移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践,使我们进一步加深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认识,增强了搞好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信心。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仍面临着诸多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仍不完善,国有资本流动机制仍不顺畅,国有经济布局调整任务仍然艰巨,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管理水平与国际先进企业还有不小差距。我们要深入学习、认真领会、全面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改革方向,坚定不移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理直气壮地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党的十五大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进行了全面阐述,十六大、十七大进一步强调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国有经济和整个公有制经济只能搞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深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使国有资本更多地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具有优势的行业集中,向大企业大集团集中,向企业主业集中。要推动国有大型企业做强做优,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增强我国在国际竞争合作中的话语权。要吸收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发挥国有大企业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
  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决定,提出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对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最重要的是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要加大国有大型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力度,具备条件的要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主营业务整体上市。要逐步扩大建立规范董事会试点企业的范围,建立健全董事会运作机制,探索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模式。要按照市场化原则,深化企业内部制度改革,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
  坚持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二中全会作出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确立了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重大原则。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强调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要按照“三分开、三统一、三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加快制订与《企业国有资产法》相配套的法规规章,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要针对国有资产监管的薄弱环节,着力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增强工作的有效性。要推动与地方对接,加强与部委联系,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切实增强工作合力,形成依靠地方、联合部门、协调各界、共促发展的国有资产监管大格局。
  坚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推动企业科学发展。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是科学发展,主线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担负着重要责任,必须发挥引领带动作用。要按照市场化原则和资本属性合理配置资源,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要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推进企业发展方式由主要依靠要素投入、规模扩张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要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立足全球配置资源,逐步实现战略、运营、管理全球化。要引导企业可持续发展,不断追求经济、社会、环境的综合价值最大化,模范履行社会责任,为全社会企业做出表率。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实践充分证明,党建工作始终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国有企业的独特政治资源,是实现国有企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要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深入探索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方法与途径,努力把企业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核心竞争力。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相结合,继续扩大公开招聘企业经营管理者范围,逐步推进选人用人机制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