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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重大林业工程的成效与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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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经第九届全国人大批准,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三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重点防护林工程、环北京地区防沙治沙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并相继实施,这是我国林业生产力布局的一次重大调整,其投资之巨、建设规模之大、覆盖面之广在国内外都是空前的。 (一)天然林保护工程 2001年,天然林保护工程完成造林绿化和保护面积191.09万公顷,其中,封山育林121.77万公顷,飞播造林41.66万公顷,人工造林27.66万公顷。2002年工程涉及的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13个省(含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停止了天然林采伐,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木材产量调减已基本到位,纳入天保工程区的9466.7万公顷森林得到有效管护。2008年,工程实施累计保护森林9533.3万公顷、培育森林1485.5万公顷,工程实施区域已经由以木材生产为主转向了生态建设和保护为主。2009年完成公益林建设154.2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27.81万公顷、飞播造林15.33万公顷、封山育林111.1万公顷,管护面积达1.04亿公顷。2014年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全年完成造林41.5万公顷,中幼龄林抚育175.2万公顷,后备森林资源培育11.7万公顷,有效保护森林1.15亿公顷。2015年工程完成造林49.9万公顷,中幼龄林抚育167.8万公顷,后备森林资源培育12.5万公顷,国家储备林建设77.33万公顷,1.15亿公顷森林得到有效保护。 (二)退耕还林工程 2001年退耕还林工程试点扩大到20个省、区、市,完成造林绿化88.50万公顷,其中,退耕还林39.89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48.61万公顷。2003年工程完成造林682.28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335.15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347.13万公顷,工程区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状况明显减轻,退耕还林政策得到落实,广大农民从中得到了实惠,农业产业结构得到初步调整。2008年,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共安排退耕地造林926.7万公顷,荒山荒地造林及封山育林1760万公顷,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加快了国土绿化进程,减轻了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强度,增加了退耕农户收入。2013年底,退耕还林工程累计完成造林2580.62万公顷。2014年退耕还林工程全年完成造林34.8万公顷。国务院批准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国家林业局及时部署,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2015年,完成退耕还林53.3万公顷,荒山荒地造林5.5万公顷。 (三)“三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重点防护林工程 1、三北防护林工程 1978年11月,原国家计委批准国家林业总局《西北、华北、东北防护林体系建设计划任务书》,国务院随即也批准国家林业总局《关于在西北、华北、东北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重点地区建设大型防护林的规划》,至此,三北防护林工程正式启动实施。三北防护林体系工程是一项正在我国北方实施的巨型生态体系建设工程,工程地跨东北西部、华北北部和西北大部分地区,包括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面积407万平方公里。三北防护林工程已实施四期,第五期正在实施中。第四期工程从2001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10年创下了年均造林面积、年均中央投资、年均增长森林覆盖率“三个第一”。10年完成造林面积790.9万公顷,完成中央投资84亿元,森林覆盖率净增近4个百分点,工程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2.4%。通过前4期工程的持续建设,重点治理区的风沙危害得到全面遏制,局部地区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平原农区防护林体系基本建成,区域性特色林产业基地初具规模,生态综合效益逐步凸显,工程区生态状况呈现出整体遏制、局部好转的态势。三北工程在国际社会享有很高的声誉,是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维护全球生态建设安全的标志性工程。 2、长江中下游地区等五个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为从根本上扭转我国长江、珠江、海河等大江大河及沿海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1989年、1990年、1987年、1994年、1996年,先后启动长江中上游防护林、沿海防护林、平原绿化、太行山绿化、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到2000年底,5个防护林工程一期建设结束。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2000年国家林业局组织编制了长江、沿海、珠江、太行山绿化、平原绿化等5个防护林体系建设二期工程规划。据统计,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一期工程和淮河太湖流域综合治理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共投资113567万元,累计完成造林703.50万公顷;珠江流域6省(区)累计完成营造林121.16万公顷,完成低效林改造105.87万公顷;平原绿化二期工程完成674.3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提高2.6个百分点;沿海防护林建设工程区十年间共增加森林73.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38.5%,基干防护林带已基本合龙;太行山二期工程累计完成造林90.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21%。工程的实施,明显减少了太行山区的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长江中下游地区等五个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不仅构筑了工程地区防护林体系的基本骨架,而且有力地推动了全流域造林绿化事业的发展,促进了流域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在生态、经济、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与此同时,长江中下游地区等五个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一方面工程的顺利进行离不开各级领导的重视,以及多方面发动的宣传工作,另一方面科学的规划、巨大的投入和有效的管理也是工程建设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最后还要得益于后期的管护和体制机制的创新让建设工程可以持续有效的发挥作用。 (四)环北京地区防沙治沙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环北京地区防沙治沙工程是全国重点地区防沙治沙工程的重点项目,工程范围包括,浑善达克沙地、科尔沁沙地西部、阴山以北、山西雁北、河北坝上和京津周围地区,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山西5个省区市的11个县(旗),土地总面积近46.4万平方公里。工程于2001年启动,当年环北京地区防沙治沙工程完成建设任务89.73万公顷,风沙源林草植被开始恢复。2005年完成各项治理任务98.04万公顷,其中林业建设任务68.39万公顷,草地治理任务19.96万公顷,小流域治理9.69万公顷,实施生态移民7889户。2010年工程造林43.70万公顷,工程区植被盖度明显增加。截至2015年,工程累计造林797万公顷,工程区生态防护体系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显著改善,防灾减灾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经过十多年建设,工程区森林面积明显增加,风沙天气和沙化土地显著减少,工程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保持在24.7%~28.3%,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逐步显现。 (五)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建设工程 2002年7月,原国家计委批复了《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规划》。同年8月,国家林业局宣布速丰林基地建设工程正式开始实施。工程建设范围涉及全国18个省区的1000个县(市、区)。工程建设总规模为1333万公顷。其中,浆纸原料林基地586万公顷,人造板原料林基地497万公顷,大径级用材林基地250万公顷。整个工程建设期为2001~2015年,重点建设以南方为重点的工业原料林产业带和南北方速生丰产用材林绿色产业带。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自2002年8月启动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引导和调动社会力量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在政策鼓励、政府推动、市场拉动、利益驱动和企业带动的多因素作用下,工程发展迅猛。2002年完成造林36.9万公顷,2004年工程完成造林131万多亩,2005年完成造林面积7.79万公顷,2006年完成造林100万亩,2009年完成速丰林基地建设75.8万公顷,累计完成速丰林基地建设730.87万公顷。 (六)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是我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重大工程,也是全国林业重点工程之一。这是一个面向未来、着眼长远、具有多项战略意义的生态保护工程,主要解决基因保存、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保护、湿地保护等问题。2001年12月21日《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正式启动。规划总体目标是:通过实施该工程,拯救一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扩大、完善和新建一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禁猎区和野生动物种源基地及珍稀植物培育基地,恢复和发展珍稀物种资源。从2001年到2004年,共新增保护区600多处,使林业系统的自然保护区数量达到1672处,面积17.85亿亩,占国土面积的12.4%。2006年实施了《全国林业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开展了示范保护区建设,新建自然保护区38处,新增保护面积1734万亩。2007年新建自然保护区26处,新增面积2707万亩,林业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18.45亿亩,占国土面积的12.8%。2008年林业自然保护区达2006处,面积1.2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2.8%。2011年全国新建自然保护区91处,国务院批准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4处。目前,我国林业系统已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2126个,总面积122.69万平方公里。 (七)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2008年2月,国务院批复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规划大纲(2006-2015年)》。2008年,国家安排专项资金在100个石漠化县开展试点工程,到2012年已有300个县正式启动。经过几年的治理,全国石漠化的面积已由持续增加向净减少转变。2009年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工程围栏封育种草10.7万公顷,岩石裸露率降低7个百分点。2010年完成造林16.87万公顷,治理区域生态状况得到初步改善。2011年岩溶地区石漠化工程由试点转入重点治理,全年完成林业建设任务21.17万公顷。2014年工程完成营造林37.2万公顷。截止2015年底,已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119亿元,整合相关资金1300多亿元,完成岩溶土地治理面积6.6万平方公里,石漠化治理面积2.25万平方公里。经过近十年的努力,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石漠化面积、程度均实现了降低,各区域林草植被盖度明显增加,固土保水功能不断增强,水土流失逐步减少,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坚持“治石与治贫”相结合,强化生态经济林、林下经济、草食畜牧业、生态旅游业等发展,加快区域脱贫致富步伐,实现了区域“生产、生活与生态”三者的有机统一,逐步走出了“边治理、边破坏”的恶性循环。 同时,工程建设也积累了丰富经验,一是部门协调配合是工程建设实施的根本保障。国务院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石漠化治理工作,不断加强对工程建设的指导。相关各省(市、区)及市县级人民政府均成立了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形成了以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工程建设综合协调和管理,林业、农业、水利等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二是规范的工程管理是工程建设质量的技术基础。国家及相关省(市、区)研究出台了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管理办法、技术规程、建设标准、检查验收和项目管理等技术标准与系列规章制度,工程建设坚持按计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项目考核、按标准验收,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三是多渠道的资金整合是工程实施的物质基础。各地紧紧抓住国家在强农惠农、生态建设等方面投入稳步增加的机遇,在石漠化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的引导下,整合防护林体系建设、土地整治等多渠道资金用于岩溶地区生态保护与建设,有力促进了石漠化治理。 (原创文章,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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